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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防城港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226
  9月14日,第7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广西防城港市开幕,中国和东盟国家的药品监管部门官员,及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国内外药品企业的代表等出席论坛,共商中国—东盟中医药产业发展大计,促进中国—东盟传统药物国际合作。     此次论坛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承办。以“向世界传递中医药声音共创传统药物新未来”为主题,与会人士围绕“中药(传统药物)监管政策”“医药产业发展前沿”“政策对产业发展影响”“中国—东盟传统药物标准协调”“传统药物质量标准研讨”等5个议题展开讨论。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利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指出,中国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和监管科学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于去年第三次顺利通过世卫组织国家疫苗监管体系(NRA)评估,药品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中国全面深化药品监管国际交流合作,是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ICMRA)和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IMDRF)成员,也是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管理委员会成员。     李利表示,东盟是中国重要的药品监管合作伙伴,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愿进一步深化与东盟药品监管机构在各领域的交流沟通,推进建立机制性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规则制定,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做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苗庆旺指出,广西有中药资源7506种,是名副其实的天然药库、生物资源基因库和中药材之乡。广西不断深化与东盟交流合作,联合东盟7国编撰出版《中国—东盟传统药物志》,联合老挝编写《老挝草药典》,打造中国—东盟中医药传统医药贸易大通道,建成5个药材进口口岸,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广西)—东盟传统药物研发中心等建设,形成以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主、覆盖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领域合作格局。     苗庆旺表示,广西将紧紧围绕共建中国—东盟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重要倡议,抢抓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实施等机遇,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中药壮瑶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等五大工程,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对外合作,互认共享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成果,携手打造中国—东盟跨境传统医药产业集群,务实合作共促传统药物传承创新,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药品特别是传统医药发展与合作。     论坛开幕式上,药品监管的高效、安全与国际合作成为了与会东盟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官员共同关注的话题。     老挝卫生部副部长派万·纠帕修提表示,新冠疫情更加突显药品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期待与中国更进一步的合作。
 
关键词: 药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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