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广西省:食品安全违法者将进黑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6  浏览次数:127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出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以打击销售病死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14种不良行为。

  具有下列行为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编号或者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等。

  广西要求,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机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定期督查,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对于整改不力的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应依法从重处理。(健康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