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印发《普陀区海岛药店“云药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在普陀区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云药师”服务试点工作。
所谓“云药师”,指同时在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身份后实施异地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
“云药师”需同时满足六项条件
《管理办法》明确,取得《海岛药店云药师执业备案凭证》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须即刻将人员信息录入阳光药师APP,启用相关账户;云药师发生变更、注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须同步修改阳光药师APP中相关信息。
使用云药师服务的执业单位暂为《普陀区海岛药店“云药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区域内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且至少配备2名药学技术人员。
每名云药师注册及备案的执业门店总数不超过3个,且隶属于同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同一辖区。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兼职岗位人员不得备案为云药师;门店与总部非同辖区,则总部执业药师不得备案为此类门店云药师。
申请云药师的执业药师,必须同时具备六项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完成注册;以不影响其原单位工作为前提;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身体健康,掌握相关数字系统,可胜任云药师执业工作;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签订云药师相关协议;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云药师执业备案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备案,收回《海岛药店云药师执业备案凭证》或宣布失效:(一)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二)执业药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人或所在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者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四)《执业药师注册证》变更至其他辖区或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云药师在任一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或因该云药师原因导致所在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应暂停其云药师执业活动,收回《海岛药店云药师执业备案凭证》,记入该云药师档案,三年内在普陀全区范围内不再接受其云药师执业备案。
《管理办法》强调,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备案的人员,由云药师备案机构注销备案,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多点执业有了实质进展
早在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的“十项工作要点”中就提出,研究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条件与标准,提高执业药师资源利用率。多年来,包括广东、陕西等地也都进行了“多点执业”的探索,不过成效未达预期。
近年来,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有了实质进展。去年,浙江嘉兴率先在平湖开展“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建立实施《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嘉兴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业务规范》等制度,突破了执业药师只能在一家单位注册的使用模式。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今年3月,嘉兴平湖区共有3家零售连锁企业、20家连锁门店、29家单体药店参与辖区的试点,累计发放备案凭证167张,备案多点执业药师108名,全面补足当地48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缺口。
今年4月正式实施的《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每名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且属同一县(市、区,含功能区)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的执业药师在其总部下属不同门店多点执业或单体药店的执业药师在该店同一法人、投资人开办的多家零售药店内多点执业的,不受上述数量和地域限制,但以能够履行执业职责为前提。
对比嘉兴市推行的多点执业,舟山普陀区试点的“云药师”将多点执业范围锁定在了同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同一辖区,也就意味着该名云药师服务的是同一家连锁企业。
不难理解,监管部门持续探索多点执业的原因在于,解决部分企业执业药师的配备难题,盘活整个辖区的执业药师资源。正如嘉兴市在文件中所披露的一般,一方面零售药店依然存在执业药师配备的缺口,尤其是因执业药师孕产期、生病就医、临时事假等出现无执业药师在岗的“空档期”;另一方面一旦执业药师注册在药店,要求其一直在职在岗,但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执业药师在岗审方的时间其实并不多,执业药师在店内“闲置”的情况普遍,执业药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从短期来看,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能够弥补严查“挂证”下的执业药师缺口;从长期来看,更能够在维护零售药店有序与稳定发展的同时,实现执业药师的真正价值,且由于执业药师发挥作用和薪资待遇的提高,其地位自然也会得到提升。
盘活执业药师资源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累计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750198人,环比增加6539人。注册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68874人,占注册总数的90.8%。
尽管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为5.3人,但如资源配置不均、执业药师价值等仍然制约着执业药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范继续教育,持续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完善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
国家药监局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186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发挥执业药师的药事服务能力,提升执业药师社会价值方面均提出了相关规划。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制订社会药店快速血糖监测相关管理制度的管理办法,对发挥执业药师提供慢病药学服务的价值起到一定对推动作用。
对于如何提升执业药师价值,今年“两 会”期间,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民建湖南省委会副主委谢子龙建议尽快出台药师法,同时适当放宽乡镇零售药店人员从业资格并加强上岗培训。
“药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不应仅仅停留在审核、调剂处方的初级层面,更要赋予药师合理的处方权。”谢子龙强调,需要明确药师督促修改处方的权利,尤其是对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进行审核,药师在与医师沟通的基础上可督促其进行修改;明确药师参与疾病诊断,提供治疗建议的权利,尤其是在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过程中。谢子龙还建议,在开展互联网远程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药师的主体作用。
谢子龙建议,放宽在乡镇开办药店的人员从业资格要求,给予乡镇药店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取得省级药监局和省级人社部门授予的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证书或卫健委授予的药师证就准予开办药店,取得药学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就按执业药师资格同等对待。此外,他还建议授权相关具备条件的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评审,以弥补执业药师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