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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农合大病补偿由共保体经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浏览次数:119
    新年伊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农民郝二亮就赶上了好政策,乳腺癌第一个疗程化疗花费了8170元,减去起付线,新农合大病保险给予即时结报6040元。

  2013年,为保障大病患者看病就医,包头市出台大病补偿政策。早在2009年,郝二亮就因乳腺癌手术欠下不少外债,今年年初复查时发现转移,无力承担医药费用让其失去了治疗的信心,但得知该政策后,郝二亮决定住院化疗。

  据介绍,该市结合基金使用情况、农牧民患病及人均年收入等实际,今年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血友病、唇腭裂、肾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4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补偿范围。大病补偿基金委托由中国人保财险包头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包头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包头分公司3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经办。

  据了解,包头市按新农合参合农民每人每年20元划拨给“共保体”,补偿比例达85%,且一年只扣除一次起付线,封顶线最高15万元。根据该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共保体”大病基金年结余金额不得超过5%,一旦超出自动划归新农合大账。(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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