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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4  浏览次数:251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期,部分省份牛羊肉等农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面临较大压力,洪涝等自然灾害对一些地区造成影响,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面临不少挑战。通知明确,要加强监测排查,深入分析研判。各地要聚焦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口、收入明显下降以及支出负担骤增的脱贫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通过面上排查和点上解剖等方式搞好跟踪监测。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通知明确,要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东部地区要指导企业加强岗位开发,深化劳务协作,想方设法把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稳住岗位、稳住收入。中西部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省内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通知指出,要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全面梳理排查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保障财产性收入。落实好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抓好项目设计和实施,切实发挥带动增收效益。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     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因地制宜创新产业就业奖补措施,引导脱贫户及时把产品变商品、实物变现金,鼓励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倡导勤劳致富,促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此外,各级乡村振兴、对口协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把脱贫人口增收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要进村入户,全面掌握脱贫家庭情况,在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上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 脱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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