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轮药品调价的21%的平均降幅,让业界再次有了“降价死”的担忧。在此前26次调价中,“降价死”常被作为调价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医药经济报》记者了解到,针对2006年杭州媒体报道所指的杭州某大型平价药房负责人在采购时宣称80%的降价药已在市场上销声匿迹,国家发改委专门组织队伍到杭州进行调研,发现在降价的品种中,虽然有200多个品规的药品出现短缺,但发生这样的现象并非是企业不生产,而是药店的采购能力出现了问题,但其他品牌的同类药品还在市场上销售;另外还有一些药品买不到,是由于企业对药品销售市场进行了调整。
对于上述现象,发改委曾在2007年通过专业研究机构对2002年至2007年间媒体报道和医疗机构报告的280多种短缺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95%的药品还在市场正常经营,只有5%的药品是受疾病谱变化和药物本身更新换代的影响而消失。
为此,记者专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此轮降价的重点是针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和创新药物采取了少降和不降的措施,因此,降价不会造成药品的短缺,仍将在市场上销售。”宋大才如是作出回应。
“不少媒体都报道,有些降价的药品在药店消失了,也有不少经常去药店的老百姓也发现一些常买的药不见了,但并非是彻底在市场上消失了,”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副处长朱德政表示:“每次降价之后,都会出现临时性下架现象。这其实是一种表象,并不是真的下架。”
在2009年公布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之后,河南省的药店就出现了临时性下架的现象,这同样引起了发改委的关注。据朱德政介绍,发改委到河南当地调查后发现,由于零售价变化,商业公司和生产企业会对药品供货合同进行调整,最多一个星期之后药品就会重新上架。由于临时性下架现象往往集中发生在降价前后,所以容易给人造成 “降价死”的印象。
“调价之后,各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成本在发生变化,部分企业选择不再生产销售这个产品,这是正常现象,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的同品种产品还在继续销售。这些品种不会在市场上消失,只是个别品牌消失。”朱德政说。
此外,对于降价药改头换面高价上市的问题,宋大才强调,目前的药品价格主要是按照化学名称统一管理的,企业变化名称的意义并不大。而且,国家在2005年的时候就明确规定了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数量之间的差比价关系,想通过简单地改变含量、装量来逃避降价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