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中药 3.1 类)的研发和申报,根据中药 3.1 类的特点、沟通交流制度和中药申报资料要求的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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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植星
联系方式:010-8524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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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序号 |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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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
2 | 《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
3 | 《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