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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 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5  浏览次数:124
  记者4日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江西鼓励社会力量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金额采取超额累进的计算方式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医疗保障是减轻民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疗保障基金是民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也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该省医疗保障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主要规定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等问题,并对奖励程序予以严格规范。围绕民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和违规类型多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细则》把奖励范围从举报欺诈骗保扩展至举报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实施细则》明确举报人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江西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江西要求该省各级医保部门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接收的举报信息进行登记处理,依托举报投诉管理系统对各渠道举报线索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精准管理并按时、足额发放举报奖励,确保应奖必奖,奖励情况将在举报投诉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称,《实施细则》规定了奖励的三个等级分类及条件。江西医保行政部门将按照案值金额采取超额累进的计算方式,给予一次性资金举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20万元。根据举报的三个等级,凡是查实违规行为的举报,以举报内容直接涉及的案值金额为计算基数,奖励标准分别为3%、2%和1%,最低不少于200元。
 
关键词: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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