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广东出台新政扩大基层药品配送覆盖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256
  相比城市,目前农村地区的药品供应量和配送速度存在不足。广东省药品监管局26日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二处二级调研员黄佑在会上表示,将从政策上去扶持和鼓励合法合规的批发企业把配送线路及网点向乡村镇延伸,希望通过多种措施扩大农村基层药品配送覆盖面,提升药品可及性。     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指出,鼓励企业优化城乡药品储运布局,在保障质量安全前提下,设定在偏远地区开设企业的条件适当降低,引导药品储运配送资源适当向偏远地区倾斜,满足偏远地区“最后一公里”配送需求,实现全省城乡区域药品储存运输有效、均衡覆盖。     “‘农村地区药品配送慢’目前是一个现实问题,农村地区相对城市,人口密度较低,企业运营成本高,导致整体药品配送网络不健全。”黄佑说,在上述《若干规定》中,将允许集团企业开展“多仓协同”,实现药品最优发货需求;规范简化物流配送中转分拨场所条件,完善终端配送网点,保障“最后一公里”配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均在偏远地区的批发企业,在储存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的要求上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降低企业运营的成本。     近年来,广东省药监局在药品流通领域起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监管举措,覆盖药品零售、药品连锁经营、药品远程审方、药品批发经营等环节,推动药品流通产业发展。     据介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将重点解决药品批发企业许可验收和药品委托储运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构建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及融合监管机制,将进一步保障药品安全。
 
关键词: 药品配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