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丹七片中异性有机物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脑立清丸(胶囊、片)中水麦冬酸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檀香清肺二十味丸中松香酸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小柴胡颗粒中黄芩提取物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丹七片中异性有机物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
2.脑立清丸(胶囊、片)中水麦冬酸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
3.檀香清肺二十味丸中松香酸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
4.小柴胡颗粒中黄芩提取物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66号公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66号公告附件2.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66号公告附件3.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66号公告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