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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各地正不断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373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凭借免煎煮、携带保存方便、安全卫生等优点,中药配方颗粒正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1年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17号提案答复的函”,披露有关部门已决定适当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后,在政策的引导下,中药配方颗粒在全国的医保覆盖面也正不断扩大。
 
  据悉,北京、浙江、河北、湖南等多个省份均早已开始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2022年4月7日,福建省就公布了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包括人参配方颗粒、三棱配方颗粒、牛蒡子配方颗粒、炒苍耳子配方颗粒等295个药品。
 
  公告显示,符合以下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经专家评审后,按照销售价格的70%纳入福建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对应中药饮片的限定支付范围规定:1.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福建省药品标准,取得我省上市销售备案或跨省销售备案凭证;2.在定点医疗机构销售使用;3.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而早在2020年,山东省就已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分批将符合条件的山东省试点企业生产的1211个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初,其进一步扩大范围,医保支付数量扩大到3757个产品,促进了山东省医药生产企业发展,满足了群众用药需求。
 
  2021年10月,山东省医保局联合省药监局、卫生健康委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将配方颗粒执行标准由原来的企业标准上升到国家和省标准,积极引导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国家配方颗粒标准达到200个,山东省标准达到282个。
 
  现还有不少省份仍在持续将越来越多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据悉,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156个拟新增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配方颗粒的公示。
 
  公示显示,为更好满足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5号)要求,结合国家和省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发布实施情况,经专家评审,拟将广藿香配方颗粒、忍冬藤配方颗粒、北沙参配方颗粒等156个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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