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福多司坦、片、胶囊和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福多司坦WS1-XG-011-2022、福多司坦片WS1-XG-007-2022、福多司坦胶囊WS1-XG-008-2022、福多司坦颗粒WS1-XG-009-2022。将各标准中有关物质II系统适用性要求“……福多司坦峰与杂质III峰(相对保留时间约0.92)之间的分离度应不小于4.5……”修订为“……各相邻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福多司坦峰与杂质III峰(相对保留时间约0.92)之间的分离度应不小于2.0……”。上述品种拟增收入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修订内容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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