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掀起了2023年度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纠风”工作序幕。
如果你是医药行业的“老人”,对这样的“纠风”是不会陌生的,这10多年来,年年都有,而且动辄十多个、甚至二十多个部委联合印发文件,重点针对本年度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每年的侧重点不同,但传递的信号是一致的: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行业里那些小九九!上面洞若观火,清楚得很。
此次2023年度的“纠风”工作,从思想上、管理上、惩防上建立健全纠风工作体系,然后集中力量,针对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包括:行业管理、行业组织、医药产品销售采购环节。
这其中,明确指出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
MAH制度下,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上下游合作伙伴是利益及责任并存的一个整体
注意,这里基本上把责任主体全部列举出来,包括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和医药代表。
这一点,在2019年MAH制度实施之后就已经明确,持证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产品质量及销售问题要负全责,而不能说仅仅是代理商、医药代表的个人行为就可以划清界限。
一旦企业下面的经销商、医药代表出问题,直接关联到上游MAH持证人。这一点其实不管是在MAH制度、还是医药代表备案制,抑或药品、耗材招标挂网、集采项目的规则都很明确。
集采领域的执行问题也进入了纠风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针对医药购销,销售和采购是两方面的,2023年纠风工作也针对药品、耗材的集采行为方面进行了规范。
比如,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这两类行为其实厂家、配送公司、医疗机构都会发生。业界的关注点可能集中在厂商,但医疗机构不履行采购合同、甚至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咋办?比如报量中选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就是迟迟不采购,或者少采购,这些都是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的表现。
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这三类问题,一看就是医疗机构特有的,毕竟厂商既无意愿更无能力去设置进院障碍、线下违规采购等。
上述5类行为,都是集采中医疗机构相对会出现的现象,此次2023年纠风工作明确提出来,对企业、监管部门、患者都是有利的。
重点监控药品、医保结算费用靠前的产品再次被聚焦
2023年度纠风工作,再次提及医保基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要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
在国家卫健委公布30个第二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之后,国家医保局等5部委,又联手打击骗保行为,聚焦骨科、心内科、血透、检查、检验及康复理疗,并且专门列明医保结算费用靠前的120个产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医用耗材各30个。
此次14部委联手纠风,再次重申这两项工作,可见监管的力量层层叠加,药企的临床用药需要继续规范才行。
对不合规的院外购药及网上开药提成,再次明确和重申
此外,在医疗服务领域,2023年度纠风工作,再次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并专门指出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这里尽管文字不多,但各类行为列举的清清楚楚。随着“处方外流”的趋势不断明朗,各类掺杂其中的非正常院外购药、网上开药提成近年来也层出不穷。
目前从政策合规性来看,能够合法、合规流转处方的药品是国谈双通道品种,以及进入各地门诊慢特统筹用药的品种,这些品种需要进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医师、患者/参保人的身份确定及资质获取,各地不是“三定”、就是“五定”,都是在一个封闭的监管通道里进行处方外配。而其他具有诱导、定向的处方,则是不合规的。
同时,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及第三方配送也开始兴起,“纠风”里特别点名的网上开药提成,无非是一些厂商将利益输送转移到线上,因此2023年再次明确“九项准则”,看上去是在规范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其实也是在敲打相关厂商。
此外,随着基因检测的不断发展,各类超诊疗规范的检测不断增多,类似药品的“大处方”和检查领域的“大检查”,超出通常规范和临床路径的基因检测势必被打击和遏制。
受贿行贿一起查
需要注意的是,“受贿行贿一起查”也出现在2023纠风工作中,这是全行业的方向,医药医疗领域当然也不例外。
小结
2023年度14部委的纠风工作,在制度体系上不断完善,在问题的发现上更加精准,相应的纠风措施也通过其他政策更加明确和聚焦。因此,在各类政策及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下,行业需要纠风,企业必然要完善合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