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出通知,公布该市《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
根据重点工作安排,在DRG付费方面,北京市将做好与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有效衔接,做好与集中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等政策的高效联动。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实际付费范围。
医保支付标准及目录调整方面,做好国家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开展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动态调整工作。研究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支付政策。
在双通道落地方面,畅通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推进北京地产国家谈判药品进院。
在集采方面,继续扩大本市药品、耗材集采品种范围。加强中药配方颗粒集采规则研究,推进集采统一支付结算试点工作。
北京在三医联动方面,将在各方面促进协同治理,包括:
持续优化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新模式。完善总额预算管理(BJ-GBI)费用预算清算机制,强化BJ-GBI质量评价,发挥以质量为核心的医保价值支付作用。做好与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有效衔接,做好与集中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等政策的高效联动。
持续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住院提速扩面推行DRG付费,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实际付费范围。完善新药新技术和特殊病例除外处理机制,深化DRG付费和带量采购政策联动管理。研究在部分紧密型医联体试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门诊按人头付费。
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做好触发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稳定调价预期。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
扎实推动医保目录规范管理
推进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做好国家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开展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动态调整工作。研究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支付政策。持续做好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政策动态调整工作。研究门诊特殊病医保报销政策。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的不合理限制。畅通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推进北京地产国家谈判药品进院
纵深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
常态化做好国家组织新批次药品、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落实中成药、口腔种植体、心脏介入耗材等跨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继续扩大本市药品、耗材集采品种范围。
完成前序批次药品、耗材集采期内续约和到期接续。落实阳光采购,提高网采率。优化药品阳光采购挂网和价格联动规则,加强中药配方颗粒集采规则研究,推进集采统一支付结算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