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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病救治范围扩大到40个病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18  浏览次数:110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吉林省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3年,吉林省新农合大病救治范围扩大到40个病种,并将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

  吉林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介绍,今年,吉林省卫生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在卫生部规定的20种大病救助的医疗保障基础上,将医药费用较高的重型病毒性肝炎、关节置换等重大疾病纳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保障范围,重大疾病病种救治范围扩大到40种。力争城市低保人群、农村五保户等重点弱势群体的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最高不超过10%。

  今年,吉林省还将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隋殿军举例说,如果患者入院产生2万元的医药费,新农合报销约1.2万元,除去5000元的起付费,剩余的3000元,可通过补充保险再报销1500元。

  2013年,吉林省新农合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长期居住在吉林省农村地区的外省居民,已办理农村居住证且没有参加其他医保的,可纳入吉林省新农合保障对象,并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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