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云南白药保密配方及安全性的说明》,就香港卫生署2月5日发布的公告,称包括“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和“云南白药酊”在内的5款云南白药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一事作出说明。白药集团承认云南白药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但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已使其毒性得以消解或减弱。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日也进行了回应:已对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并实施严格的过程监控和出厂前检验,云南白药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回应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云南白药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的药材。乌头类药材(如附子、川乌、草乌)通过炮制,乌头碱水解成乌头次碱并进一步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可使毒性大大降低。而经炮制后的乌头碱类药材已大量应用在中药成方制剂中。
对于保密配方问题,云南药监局表示,自1956年以来,云南白药配方、工艺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秘密技术,严格保密。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凡列入国家秘密的品种,其说明书、标签可不列成分项目。
云南省药监局和云南白药集团都提醒,云南白药为纯中药制剂,是处方药(散剂、胶囊剂),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按医嘱及说明书使用。(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