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与人体的健康安全密切相关。为了保障人们的用药安全,国家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一直在持续加大,大批药品也已被停售、召回。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多地也在频繁展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的监督检查,以及专项行动。
安徽省
自2022年12月中旬起,安徽省药监局就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00余天的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春风行动以来,全省共收到可疑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7948份,均及时开展评价、分析和相关处置工作,防范了重大安全风险的发生。开展24小时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和引导,对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处置,全省未发生药品安全舆情事件。开展防疫药械专项抽检,已抽样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片、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防护口罩等重点防疫药械产品97批次,已检批次全部合格。
在此期间,安徽省通过持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日常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等行动,还有效强化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行动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药械妆案件647件,移交公安机关9件。
辽宁省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全省将启动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效能,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将持续强化药械、疫苗监管。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中成药质量监管,加强药械化网络销售监管。加强对疫苗配送、预防接种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疫苗储运全过程符合要求……
此外,辽宁省计划通过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实现疫苗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年度覆盖率100%、不合格产品及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投诉举报问题依法处置率10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结语
除了以上省市,近年来福建、上海、江苏等地也都发布过相关文件及开展整治活动。业内认为,在行业业持续迎来更严谨的标准、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更严肃的问责的背景下,对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规范化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也将为人们的用药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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