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一点小利,却让自己背了处分,我真不该心存侥幸。”
日前,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发文,近日,浙江省常山县某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因违规挂证取酬受到党纪处分。
公告显示,去年以来,常山县纪委监委联合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督查,重点围绕教育、建筑工程、医疗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挂证行为进行监督。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31名执业药师的注册执业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不一致,其中有2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实上,今年江西、内蒙古、新疆等地均陆续发布了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且强调时刻关注执业药师打卡率,将其作为发现“挂证”行为的重要线索;此外,对执业药师打卡率偏低的药店,可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
在医药零售终端,药店的执业药师应当守住用药安全最后一道防线,防止不合规的药品销售,以及不合理用药规避,这是职业药师的职责,也是监管要求药店配比执业药师的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表示,“挂证”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各地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存在“挂证”行为及执业药师不在岗等违规情况,如今都会处罚到人,零售药店万不可有侥幸心理。
01、严查执业药师“不在岗”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经过排查整治及调查核实,证实共有7名药师违规挂证取酬。目前7名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已被注销,县市场监管局对使用挂证药师的售药企业作出6.5万元的行政处罚。2名事业单位人员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边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又通过违规挂证从企业获取优厚的酬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廉洁纪律,更滋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腐 败土壤。”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梳理了10余类职业资格证书及6种挂证表现行为,在已有业务中嵌入大数据监督预警功能,对数据进行有效比对、识别筛选,进一步提高监督精准度。
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下发的监测预警信息,运用发证信息、社保信息等数据库整合,在工程建设、医疗医药、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进行督查梳理、分析研判,共收集到800余条人员信息,筛选出可疑数据20余条。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执业药师“挂证”的违规违法行为给予高度重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2021年6月,国家药监局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强调,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每年各地监管部门都会制定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尤其是针对假劣药销售、非法渠道购药以及网络销售药品等,以及包括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等顽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数增多,执业药师“挂证”收入快速下降,现阶段执业药师“挂证”不但不能获得收益,还存在“挂证”查处的职业风险,可谓“得不偿失”;预计未来以“挂证”为目的的执业药师考生数量会大大减少,这有利于净化执业药师队伍,促进执业药师“真”用。
02、多地开展专项检查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药监部门对药品零售终端的监管方式亦愈发多样,如飞检、群众举报、网格化监管、第三方合规审计、推行执业药师监管APP等。
除了上文提到的浙江常山查处违规挂证案例之外,近期,江西省药监局公布《赣州市章贡区市监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
公告指出,为切实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有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章贡区市监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成效,该局在检查前筛查出了一批执业药师打卡率较低的药店,并提前通知基层分局监管人员协同行动。
据悉,在2022年期间,江西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与社保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省药监局通过数据筛查,将参保单位与执业单位不一致的执业药师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实行常态化整治。全省已有2000余名执业药师主动办理注销注册。
另据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今年1月16日,该局召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约谈会,明确即日起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履职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此外,该局要求医药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必须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也要对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负责,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工作。
业内观点指出,药师“挂证”问题最主要的矛盾还是源自于执业药师配比问题,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深和对医疗健康领域的不断重视,医药行业的发展也体现出强劲的态势,对于执业药师的需求不断上升,执业药师仍存在缺口,这样的矛盾在偏远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
事实上,早在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真中心就有数据披露,截止2021年1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95856人,环比增加1742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4.3人(已达到《“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超过4人的目标要求)。
有专家指出,满足要求只是针对执业药师人群数量的最低要求,是为了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用药安全的底线,不能代表真正的执业药师社会需求;同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存在不平衡,部分欠发达地区的执业药师需求缺口依然很大。
市场观点分析认为,“挂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市场对执业药师这样的专业性人才的需求仍未得到充分满足。如何优化人才培训体系,培养出更多的执业药师,满足市场、社会需求;偏远、欠发达地区如何有效吸引人才进入,解决配比问题,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