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示,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公告显示,根据《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关于公示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函》的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经省有关部门审核与确认,对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暂停采购,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4日17:00。
具体药品信息详见如下:
无独有偶,2月3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也发布了《关于关闭部分国家集采同品种未过评药品采购状态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之规定“符合集中采购申报要求的同品种仿制药品生产企业超过(含)3 家的,上海市将不再采购其它不符合集中采购申报要求的同品种其他生产企业的药品”。此外,市药事所还将于2023年2月10日起关闭未过评药品医药机构采购资格,做医药机构失效处理。
据了解,其实近年来江西、湖北、山东、黑龙江、北京等大批省市都已开始执行同通用名过一致性评价药企达3家 ,不再采购未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政策。其中,不少省市还已进行过多次。如2022年,3月16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五批未中选部分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
通知中,被调整的药品共计195个,34个为暂停交易,161个正常挂网。另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有83个,进口原研药品6个,其中被暂停交易的原因包括过评超三家、自主撤网、过评药品价格高于原研药品价格等。
2022年6月13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暂停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宣布即日起暂停76个药品挂网采购。据梳理,通知共包含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碘海醇注射液、格列齐特缓释片等16个品种76个品规,涉及国药致君、上海欣峰、山东罗欣23家企业……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随着过评药品越来越多,全国药品集采已逐渐形成“1+3”的格局——1个原研药加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这一背景下,业内预计,将会有90%的仿制药退出市场,仿制药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不具市场竞争力的仿制药,将加速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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