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当前医药行业警钟已敲响,药品监管正不断趋严。受此影响,已有众多药企因产销劣药等原因频频被罚,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近日,湖北药监局发布了3则行政处罚通知,分别为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金银花案、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板蓝根颗粒案、武汉仲诚富坤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金银花案。
除了湖北药监局,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也在频频发布对药企的行政处罚公告。不久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友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被罚款2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段时间,安徽药监局还发布了3则行政处罚通知,分别为安徽孚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三棱被处罚16.4万元;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款冬花被处罚41.8万元;亳州成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当归被处罚18.9万元,不合格项目检【检查】33种禁用农药残留甲拌磷项目。
此外,安徽药监局还发布过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醋没药被处罚11万元;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因非法出租生产许可证被处罚40万元等消息。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近期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四川某药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党参(批号:210901)经监督抽验,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1149mg/kg(应不得过400mg/kg)不符合《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规定;中药饮片白鲜皮(批号:210301)经监督抽验,结果性状项“部分未去除木心”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被罚没款合计511336.5元。
……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药饮片明显仍是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被处罚的“重灾区”。对于业内频繁出现中药饮片不合格被罚的消息,业内认为,可能与有的饮片企业规模小、综合竞争力弱、以及不具备检测条件,为降本可能减少了检测环节;或者是中药材种植不科学,造成农残、重金属超标,难以达到药典标准等因素有关。
对此,业内认为,中药饮片行业亟待加快规范化、集中化发展,需加速建立追溯体系。中药企业则需要进一步加强自律,并严格按照新版药典要求,做好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每个环节的把关工作,来进一步保障生产环节安全以及药品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中药饮片是通过一定工艺炮制加工而成的中药产品,制药设备其质量好坏以及技术的先进与否,因此先相关企业也需要借助更加智能化、柔性化、精密化的制药设备,来进一步提升中药饮片的质量。
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