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其中涉及了400余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15%。
这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是老百姓在高兴之余却心生担忧,因为一部分药品降价后市场上就买不到了,人们称之为“降价死”。
药品降价死是近年来市民难以感受到药品降价实惠的重要原因,无论是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基础价格水分的药品,还是国家指令性降价的品种,在医疗机构内往往受到未降价品种的挤压,降价品种由于失去或减少了进行“促销”的空间而被迫退出医院的现象较为普遍。
实际上,在发改委历年的药品降价目录中,总有些廉价药品伴随着“限价令”而退出市场。一位社区医院管理者指出,降价的初衷是好的,是希望通过降价让群众得实惠。可一种药品要经过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单纯从最末端使劲,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同一品种药物成分,规格、剂型、厂家太多又常使降价成为“空降”。
小编认为,药品降价要降到实处,比如山东省就曾经与对降价品种名称、剂型、规格相同的漏网品种重新核价,以此来避免降价死这一现象。有关部门在研究药品降价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多重因素,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把关,不让部分厂家钻空子,真正实现药品定价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