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及该省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根据预算,今年,海南省将安排公共财政资金15.5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比去年的11.3亿元增长37%。
该项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上年结转的资金,占2013年海南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409.7亿元的3.78%。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安排5.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将年补助标准由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安排1.6亿元,用于省直医疗机构、区域性医疗中心、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及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安排150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6500万元,完善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新生儿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安排2400万元,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二女户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免费检查等。(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