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吉林某药企发布公告称,当天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吉林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390万元。
根据公告信息,该药企被罚是因信披违规,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融资租赁、担保、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事项,发生重大诉讼6起,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诉金额为8.0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3%,而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直到2021年4月24日,公司才发布公告,披露上述6起重大诉讼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属于重大事件,上述公司应当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诉讼发生情况,但公司并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实际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曝光的药企并不罕见。
比如2022年11月份,有医疗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经公司初步了解,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方面。
2022年10月28日,某智慧医疗企业发布公告称,当天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9月20日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一提的是,因信息披露违规,今年以来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曾被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处罚。
2022年4月19日,有药企公告,因信披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该药企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2022年2月3日,也有药企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 4 月 21 日,因为虚增利润,违规披露等违规行为,该药企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董事长、总经理被禁入市场5年,其余15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罚款。
所谓信披违规,是指上市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出现了延迟披露、虚假信息等违规情况。常见的信披违规包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披露信息,而是延迟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的信息出现了前后矛盾;上市公司未能履行自己在信息披露中的承诺;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的时候,出现了避重就轻的情况;上市公司在发布年度财报之后,又对年度财报进行修订。上市公司进行修订的内容包括了补充遗漏的财务报表、会计师名字、高管持股数额,更改数字单位等。
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