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实施,意味着国内药品零售行业迎来监管时代。那么,对于药品零售企业而言会有哪些影响呢?
《办法》共6章42条,明确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另外,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需要在向个人销售处方药时核对处方的真实性,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第三方平台也面临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
第三方平台发现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停止展示药品相关信息:不具备资质销售药品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超过药品经营许可范围销售药品的;因违法行为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药品注册证书被依法撤销、注销的,不得展示相关药品的信息。
如出现不合规的情况,企业可能将面临相关的处罚。比如对于网售六类禁止药品的,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认为,新规有利于药品零售行业规范化发展,目前不少第三方网售药平台表示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全力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性和药品可及性。其中京东健康还建立了“专业服务型医药健康零售”模式,引入医生和专业药师,提高患者的购药体验。
与此同时,电子处方外流也将加速,带动整个处方药在线零售端市场规模的增长。“目前线上销售额占药品终端销售额很小,药品终端线上销售增长潜力巨大。”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预计我国在线零售药房市场规模将迅速扩张,2024年增长到4560亿元,并于2030年1200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34.2%及17.5%。
东北证券研报认为,药品网售监管靴子落地,零售药店将受益于“线上线下一致”的监管政策。西南证券研报中也表示监管下利于龙头零售药店布局药品线上零售,持续看好零售药店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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