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召开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视频汇报会,进一步统一要求,掌握专项整治进展,交流专项整治经验,确保专项整治纵深推进。
会上,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联系的十个省、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作交流发言,汇报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江苏省药监局结合实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七个工作重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地州药品安全年度考核项目,压实各级监管部门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突出靶向监管,构建了医疗器械网格化智慧监管机制,“一企一码”身份赋码,实现信息精准推送、在线查询、实时评价、投诉举报和信息反馈等交互服务。
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体验式”暗访、“周密式”谋划、“精准式”出击,开展“三式执法”严厉打击彩色隐形眼镜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和“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加大网络监测力度,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
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责任约谈,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平台上的彩色隐形眼镜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
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前端引导、中端监管、末端处置共同发力推进彩色隐形眼镜监管治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结合历史监管数据深挖细查,依法查处从事网络销售的经营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实行“不打招呼、随机抽取、突击检查”,拍摄监管和选购常识小视频多平台发布,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宣讲进企业、培训进课堂、科普进基层、关爱进学校、广播进农村的彩色隐形眼镜知识“五进”活动,全方位多元化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会议指出,案件查办是当前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彩色隐形眼镜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网络监测线索核查和投诉举报调查处置,从严从重从快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今年医疗器械监管的重点工作。在开展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中,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和网络销售行为。要及时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风险会商,研究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清单并实施销号管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同心协力,深入开展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协同联动,确保形成监管合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共治;普及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加强宣传引导。
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核查中心、受理和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国家药监局南方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部分市、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