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是通过汇总医疗机构的实际临床需求,来换取药企以较低的价格提供药品。目前,国家以及进行到第七批国采,其中,前五批次集采共涉及218种化学药,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抗肿瘤等常见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见病用药;第六批集采药品首次由化学药扩展到生物药领域,将16个第二、三代胰岛素纳入集采范围。
而第7次国采,是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扩围,群众的受益面更广。据了解,7月18日,国家联采办发布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的通知。公告表示,本次集采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
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11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从目前来看,广东省、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等地已相继开始为第七批国采的扎实落地启动前期工作。其中,有部分地区还已明确将在11月落地执行。
10月9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也发布通知,就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和备供产品集中申报挂网有关事宜做出通知,要求尚未在北京市完成挂网的相关产品,请有关企业于2022年10月9日至13日登录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申报流程完成产品申报。
9月28日,海南省医保局也发布了即将落地执行的国采和省采的工作预通知,该文件显示,第七批国采预计于 10 月底前后印发实施方案,于 11 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通知相关药企做好备货准备。另外,海南还将于12月底前分批次执行八省二区第四批(辽宁省牵头)集采和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二批)。国采第五批药品将通过参加省际联盟和本省组织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接续工作 ,预计于12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
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做好落实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第七批国采的几个具体时间点:1.药品申报:8月9日至8月14日;2.报送委托配送企业:8月29日-9月5日17:00前;3.配送关系建立:9月6日-9月15日17:00前;4.电子协议签订:9月16日。
8月2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申报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的通知》,开展广东省平台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申报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
7 月 22 日,天津发布通知,将开展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维护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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