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两部门发文指导加强药品案件查办 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30  浏览次数:89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药监局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对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和指导,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严惩重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药监局正在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案件查办工作是打击药品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案件查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构建职责清晰、依法有序、科学合理、衔接紧密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意见》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要树立新时代执法办案理念,科学划分案件查办事权,合理配置案件查办资源,强化案件查办协同联动,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意见》强调,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排查案件线索,规范案件调查取证程序,严格行政处罚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持续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效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全面统筹重大案件风险防控,稳步推进案件查办信息公开,及时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度和公信力。《意见》提出,强化检查稽查协同联动,强化案件督查督办,强化案件查办考核评价等多项举措,提高案件查办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营造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意见》的制定和发布,将更好地推进“两法两条例”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落地实施,有力助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关键词: 药品案件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