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开始试点到全面落地推行,至今我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运行已有6年。在MAH制度、常态化集采等政策推动下,国内医药创新活力大大被激发,医药行业资源配置优化,催生了CMO/CDMO的快速发展。
8月18日晚间,华海药业(600521.SH)与辉瑞共同宣布,双方已就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签署本地化生产协议,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华海药业将在协议期内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Paxlovid™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
在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半年后,辉瑞小分子新冠口服药Paxlovid™在中国的本地化生产落地。此次牵手辉瑞,也是华海药业入局CMO/CDMO赛道的一个里程碑。随着MAH制度红利持续释放,CMO/CDMO业务有望成为华海药业的新增长极。
牵手辉瑞
新冠药物订单有望提振业绩
Paxlovid™是一款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如老年人(60岁以上)或伴有一个或多个风险因素(如慢性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
目前,Paxlovid™已在全球约70个市场获得批准或紧急使用授权。据辉瑞的财报数据,2022年上半年,Paxlovid™在全球的销售收入95.85亿美元,荣登全球新冠治疗药物销售榜首。
今年2月中旬,国家药监局(NMPA)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了Paxlovid™的进口注册。作为首款在中国获批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被列入第九次新冠诊疗方案用药,随后被纳入医保支付。
在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后,辉瑞方面一直在寻找合作方,推进Paxlovid™在中国的商业化。3月份,瑞辉与中国医药达成合作,后者在2022年度内负责该药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商业运营。而本土化生产方面,华海药业捷足先登。
根据双方签署的生产与供应协议,辉瑞公司提供奈玛特韦原料药与利托那韦制剂,华海药业负责奈玛特韦制剂生产,并完成组合包装;合作范围为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Paxlovid™。辉瑞表示,依托双方资源优势,Paxlovid™由华海药业进行本地化生产将有助于提升患者的药物可及性。
此次辉瑞选择将Paxlovid™交由华海进行本土化生产,是对华海整个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对于跨国药企来说,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也给供应链带来了巨大挑战,依赖本土化生产制造能力来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无论响应交付还是运输物流都不失为更佳选择。另一方面,承接跨国药企的生产订单,对本土药企的工艺研发水平、生产与质量管理水平等都有更为严苛的要求。
拿下新冠口服药的订单,无疑将对华海药业的业绩带来积极的提振。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便携的口服药将是未来抗击疫情的关键。目前态势来看,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和进化,新变异株致死率下降,但传染性大大增强。口服药给药简便,占用的医疗资源少,加上中国人口基数庞大,新冠口服药的需求空间可观。
工艺开发技术强大
生产与质量体系对标国际一流
此次辉瑞与华海达成合作并不意外。早在今年3月,华海药业获得辉瑞新冠口服药的MPP授权,可同时生产Paxlovid™的原料药和制剂。彼时华海强大的工艺技术突破能力和全球合规生产能力已经突显出来。
华海药业在短期内连续获得辉瑞新冠口服药的CMO合作和MPP授权,得益于其一直以来着力打造的工艺技术突破能力,以及多年国际化运作所积淀的质量保证生产能力、全球注册能力和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销售网络等综合实力。
作为国内首家在欧美实现大规模制剂销售的药企,华海药业充分利用在海外多年积淀的研发注册基础,在高端制剂开发技术上形成了先发优势,在工艺开发水平、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与欧美国际接轨。
在产能与供应保障方面,华海生产基地能同时符合中国及多个国际主流官方质量体系要求,拥有完备的生产设备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物料控制体系和公用系统控制体系及领先的质量研究平台,在制剂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同时,凭借自身在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制剂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优势,华海具备强大的供应链保障能力,可在质量、供应链保障、服务的多重优势下快速满足市场需求,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MAH制度红利释放
激活CMO/CDMO发展新潜能
此次与辉瑞达成生产委托合作,标志着华海药业切入CMO/CDMO领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此前,华海药业曾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积极布局CMO/CDMO业务的发展。
在这背后的支持逻辑是,我国MAH制度的红利正在释放。MAH制度实现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促进医药行业专业化分工,给华海等具有强大工艺开发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药企业带来了新发展机遇。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实行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并的管理模式。自2015年起,我国开始引进MAH制度进行试点。2019年,MAH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2020年3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其中部分细则进行完善,有力推动了MAH制度的全面落地。
如今,我国MAH制度运行已有6年。目前,国内已获批的药品生产许可B证598家。作为最早试点MAH制度的10个省份,浙江省获批的药品生产许可B证数量排在全国前列。
在MAH制度、集采等政策推动下,国内医药产业格局正悄然发生变化。从近几年的发展状况来看,最先受益于MAH制度的是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为主,具有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的企业,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规模化生产的作用。未来,MAH制度的影响还将向研发端延伸,进一步推动药品的研发创新。
MAH制度改变了过去批准文号与生产企业“捆绑式”的注册模式,实现了“松绑式”的审批,为药品研发的供给端和需求端搭建桥梁,大大激发了我国医药创新活力。一些具有研发能力的医药企业、科研人员等主体也开始转型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另一方面,由专业的药品研发企业、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开展研发活动,而具有药品生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则承担具体的生产功能,二者分工协同,也将推动存量生产资源供给侧改革,有利于优化医药行业的资源配置,有优质工艺和生产能力的制药企业规模化程度有望逐步提高。
布局CMO/CDMO领域,华海药业有先天优势。华海药业原本是做高技术附加值特色原料药出身,后延伸至下游制剂领域,形成了制剂垂直一体化产业优势。同时,“出海”多年,华海药业拥有丰富的专利挑战经验,管线上不乏专利挑战成功的品种,比如帕罗西汀胶囊,显示出强大的专利突破和首仿能力。
此外,作为最早实现制剂国际化的本土药企,华海药业拥有对标世界一流的质量研究和制剂工艺开发能力,通过国际主流官方机构认证的大规模生产能力。据华海药业公告,2021年其两大生产基地再次以零缺陷通过美国FDA和欧盟的官方检查。
此次合作突显了华海药业在CMO/CDMO业务领域的发展潜力,牵手辉瑞或仅仅是个开始。
另一款备受关注新冠口服药莫努匹韦(Molnupiravir)也正在申请进入中国。据公开信息,美国制药巨头默沙东的新冠口服药莫努匹韦(Molnupiravir)已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滚动递交注册申请资料,有望成为第二款进口新冠口服药。
面对辉瑞Paxlovid™和国产新冠口服药的竞争,Molnupiravir若想在中国市场施展拳脚同样需要考虑患者可及性,预计默沙东也会考虑采取委托合作方式进行本土化生产。值得一提的是,华海此前曾与默沙东在抗艾滋病领域有过多年的CMO合作。
同时,华海药业还可将接轨国际的研发制造能力和质量优势转化为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在国内创新药研发热潮中不断挖掘CMO/CDMO业务的潜力。据市场消息,华海药业正与多家国内biotech公司接洽合作。
从可查询的公开信息来看,华海正与国内领先的抗病毒药物研发企业歌礼制药接触,双方将探讨以抗病毒药物研发及产业化为突破口,合作推动浙江制造的抗病毒药物国际国内市场的拓展。
可以预见,伴随着MAH制度的红利不断释放,华海药业凭借制剂研发与产业化方面强大的竞争优势,有望在医药创新研发成果产业化浪潮中不断培育新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