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成药集采的启动年,2022年则是中成药集采的全面启动年份。截至2022年8月22日,中成药集采已经覆盖了22个省(区、市):湖北区域联盟包括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东区域联盟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山东和北京分别以省级方式启动。还没有启动中成药集采的地区还剩下天津、吉林、黑龙江、云南、江苏、安徽、上海、浙江。
山东和北京的中成药集采方案是在广东区域联盟和湖北区域联盟产品目录的基础上有所选择。山东在两大区域联盟的集采产品目录内选择了12个产品,还新增了3个产品(华蟾素-口服、健胃消食-口服、接骨七厘-口服)。北京则是从湖北目录中选择了14个产品、从广东目录中选择了15个产品进入带量谈判药品目录。
天然药物提取的产品如果是化学药批文的,目前没有纳入集采。传闻会在山东集采的银杏叶提取物-口服,最后没有进入任何一个中药集采的区域/省份。
降价幅度的决定因素
北京中成药集采的具体规则尚未出台。目前已经公布规则的三个区域/省份(湖北、广东、山东),都是将市场规模较大的产品纳入一个竞价单元,市场规模较小的产品纳入另外一个竞价单元。
各自的规则决定了两个竞价组的降价幅度。以湖北为例,中标与否主要看竞争企业的整体降价幅度意愿。实际上,竞价单元A(即市场规模大的组)面临更大的降价压力,因为都不想丢标、想保住自己原有的市场;而市场规模较小的竞价单元降价压力相对不大,更好抢占市场。山东的规则也更像湖北,主要看企业为了中标愿意降价多少。
广东联盟则直接给了一个降价幅度和报量幅度挂钩的规则。非独家产品想进入拟备选的资质从而获得首年预采购量的七成并获得报量以外的增量,就需要与本企业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相比降幅≥15%;独家产品要获得拟备选的资质则要降价20%,但能获得首年预采购量的100%;如果非独家产品要想中选,非独家产品降幅要≥21%。总而言之,按照广东的规则,想要获得市场,必须有一定幅度的降价。
北京带量联动药品规则是对同组内日服费用差异较大的药品,采取中位取价、梯度带量的方式,即与平均水平相比,每差距增加1倍,约定任务比例减少10%,最多减少50%。总体看,规则更偏向于广东联盟政策,以一定幅度的降价换一定份额的市场。
北京带量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即入围形成候选药品清单。其中,独家品牌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医疗机构80%约定任务量,2家品牌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70%约定任务量。谈判药品在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基础上,每再降低1个百分点,约定任务量比例相应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约定比例100%。未达到最高约定比例的药品均组织专家谈判确定最终供应价格。原则上未成功报价或高于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药品即流标,流标产品将限价纳入本市重点监控范围。因此,北京带量谈判药品中标与否,更多是取决于专家对于成交参考价的评定。
考验企业的价格管控
进入集采目录后,产品就面临降价。从目前已公布的湖北和广东联盟的公开信息看,进入目录内的产品要保持一定的市场,普遍要降价20%~60%。降价幅度越高越容易中标,这实际上利好的是过往价格管理较好的产品。
行业内一直流传一句话,“标在人在”,集采的规则决定了一个产品的未来价格,产品的价格决定了产品的利润,产品的利润决定了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
一旦丢标,企业为了维持利润,肯定会选择优化架构。一个培育多年的中成药品牌产品,可能就会因为失标而失去原有的市场优势。
从另一方面看,集采中标产品还要面临来自同适应症未进入集采的中成药的竞争,后者没有降价,更有利润空间进行市场推广,争夺前者的市场。如果降价进入中成药集采的产品没有享受到当年国采的优惠政策(二三级医院优先处方国采产品),那么从时间点来说,并不是一定要马上进入中成药集采目录。一来可以维持现有的价格体系,二来可以争夺已经进入集采的同适应症同类产品的市场,还不用面对集采到期后续约的降价压力。
降本压力是未来必修
对于已经进入集采的中成药产品,需要面对压力,延长生命周期。可能需要对产品进行二次开发,新增适应症,使得产品有资格进入医保谈判渠道。医保谈判渠道的产品,价格基本上可以全国通用,而不需要参加一次次各种层级的招标,但医保谈判也面临降价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与化药不同,中成药的质量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药材的种植等不确定性因素,一旦药材价格不稳定、企业没有利润,是难以保障供应的。
与化药大规模生产也许能够降低原材料成本相比,大规模采购中药材导致中药材稀缺反而可能提高中药材的采购成本。此外,中药材的环保压力大,比如药渣处理等。
虽然短期内中成药国采暂时不会启动,但对于即将进入各区域/省份中成药集采目录的产品来说,如何降本是未来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