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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138
    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采样范围要实现省内地域全覆盖,监测品种要覆盖原料、生产、养殖、运输、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重点开展肉与肉制品、蛋与蛋制品、乳与乳制品、粮食、蔬菜等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

  通知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要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采样环节,重点监测使用量大、适用范围广、省内问题较大以及国内、国际关注的食品品种和能反映全省食品安全状况的指示性食品中的特征性污染物;质量控制环节,严格执行食品检验机构工作规范,保证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数据上报环节,建立县、地市、省、卫生部逐级上报及审核制度,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在哨点医院病例监测环节,把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关卡,及时提供可疑食物安全隐患信息;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环节,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指导意见及方案文件;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环节,加强专业的监测数据分析技术队伍建设,确保数据分析结果、专家评估报告能准确反映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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