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舍曲林片(康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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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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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
招商区域 | 全国 | |
所属类别 | 化学药品/神经和肌肉、骨骼系统药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02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 |
产品包装 | 50mg*12片/盒;50mg*14片/盒 | |
产品规格 | 50mg*12片/盒;50mg*14片/盒 | |
用 途 | 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
用途标签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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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适应症: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用法用量:口服 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药理毒理: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药代动力学:口服易吸收,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6~10小时,t1/2约26小时,服药4~7日可达稳态血浓度。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7%。在肝脏代谢,代谢产物为N-去甲舍曲林,活性为母药的1/10。主要由尿排出。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出现严重反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内,不能服用本药;停用本品后也需14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 2.本品与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增加,出现药效学相互作用。 3.在舍曲林治疗期间不宜饮酒。 4.本品与西咪替丁合用,可降低舍曲林的清除。 5.本品与华法令合用,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 6.本品与锂盐合用时,可能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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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理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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