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对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对省平台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省级储备药品外的其他阳光挂网药品,定点药店在采购时应主动开展议价,按议价结果采购,并在不高于挂网价前提下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据了解,7月21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就显示,拟向省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省平台采购,向社会公开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就指出,对于省平台挂网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定点药店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零差率”销售。
根据国家药监局3月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江苏省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3.25万家。其中,单体药店1.45万家,零售连锁总部308家,零售连锁门店1.73万家。业内预计,在江苏省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对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这对以上药店的处方药销售和承接处方外流都将是极大的机遇与挑战。
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主要是由于“零差率”销售一方面能够提升药店的客流量,但另一方面对零售药店的利润空间将形成挑战。因为,对于医院来说有财政补贴及医保统筹待遇,但对于药店却没有这种补偿机制。
但就算充满挑战,药店也只能积极应对,据了解,除江苏省外,近年来已有多个省份针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出台相关规定。如自2019年12月31日起,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就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地了20批国家、省、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470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1%,9大类医用耗材平均降幅76%,共节约3.926亿元,患者药费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呈现“双下降”。
今年1月,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动态显示,将集采药品采购主体扩展到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全省率先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涉及34家定点零售药店、82种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
目前, 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河南等多个省市都已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集采工作。业内认为,这意味着药店集采时代的到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区采取积极措施将药店作为带量采购、保障供应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院内院外的药品预计都将统一采购渠道,药品定价及医保支付标准也会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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