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中医药发展迎来利好。“十四五”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将实现五个“全覆盖”;
将遴选发布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提出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设置18项考核评价指标和6项工作专栏,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
——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此前,《“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等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开展“中医阁”建设、招录7500名中医专业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每个县建设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等举措。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做好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要求,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地区,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在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其他地区,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
建立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和督查标准,推进不同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比重持续提升。探索符合县域特点、有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的总额付费和补偿机制,引导医共体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方式转变。
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中医药质量和治疗优势的评价体系,发布权威评价结果,为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提供技术依据。建立符合基层中医药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各省(区、市)均遴选发布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
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
制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完善创建程序,在有序衔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创建一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实现新发展。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即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县级中医医院设置符合规范的发热门诊,具备规范的预检分诊能力。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建设,负责全县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进中西医协同诊疗服务,提升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专科诊疗能力。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
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提升。
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与康复科建设,提高中医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
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围绕儿童、老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
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制定推广适宜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提高中医药签约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签约服务。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基民中医药服务能力考核指标发布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将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医改重点任务,重点指标纳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同步发布,明确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