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由卫生院统一招聘,村医五项社会保险统一由卫生院购买,卫生室医疗纠纷由乡镇卫生院与卫生室共同承担。11月7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启动全县卫生院对卫生室实行“七统一、一共同”管理模式。
据陵水县政府发布的文件,“七统一”是:统一机构设置、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配送、统一绩效考核、统一财务核算。“一共同”是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时发生的医疗纠纷,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
据该县县长杨文平介绍,这项改革最大的亮点是村医成为乡镇卫生院的员工,工资待遇与卫生院人员保持一致。为推进这项改革,陵水县政府将出资为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分离。为使村医更放心地服务基层,陵水县要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医疗纠纷。(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