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5日讯 8月4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称,该平台收到部分企业投诉,反映平台内部分企业其产品价格在全国其它省份产生新低后未及时主动申报进行价格调整。对此,该中心依照相关规定通知部分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其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产生新低的集中采购价格60日内,应主动进行申报,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主动申报的,将取消该产品在辽宁省的挂网资格,并列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目前,很多省份像辽宁一样在价格联动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待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各省药品价格联动和监测将会进一步加强。通过建立统一的挂网和撤网规则,业界普遍认为,各大药品市场终端或将再生变数。
价格全面看齐
首次引入有效成分相同价格联动
辽宁省的这则通知,字少事大。至少传递出了三层意思:有举报、限期联动、取消挂网并拉入黑名单!消息甫出后,让业界对全国药价联动形势有了更新的认识。辽宁省在通知中强调,欢迎企业间互相监督。这意味着相同竞品间,都会睁大眼睛盯着对方。
相对于辽宁来说,隔壁的吉林省也毫不逊色,率先将“药品有效成分相同或相近”引入价格联动。7月5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中选品种化学有效成分相同或相近的药品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的通知》就明确提出,484个药品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将于7月6日正式执行,不同的地方在于,这是“药品有效成分”首次引入价格联动。
具体而言,以往国家药品集采均以通用名为竞争单元开展的,吉林省的这份文件则是首次提出,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采。也就是说,今后国采与“六省二区”中选品种中的有效成分相同或相近药品的全国最低价都将纳入价格联动的范畴。届时,不论是否纳入集采,大部分药品可能都避免不了降价的命运,理由是纳入集采的药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一治疗范围内参与竞争的药品数量将更多。而未参加吉林省这次价格联动的420个药品被停止交易,各单位7月20日前完成库存清理工作。
除北方辽宁、吉林等“六省二区”创新价格联动方式外,南方的广东也是大胆尝试:2021年3月,广东省对头孢氨苄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模式,且过评的产品还需合并分A、B组来竞争价格,如头孢氨苄的口服常释剂型和颗粒剂过一致性评价的分在一组。颗粒剂的“单位可比价”小于或等于单位可比价最低的1家口服常释剂型企业的1.2倍时,“单位可比价”最低的1家颗粒剂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
规矩较为复杂,简单来说就是,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竞价的,按照同品种序号和类别计算每一家企业下年度预采购总量占联盟地区下年度预采购总量的比例。7月30日,广东省药交中心发文也格外强调,挂网议价采购范围的药品,企业应在新的各省最低中标价格或省内最低交易价执行30个工作日内向平台主动申报价格信息,及时进行价格联动。
事实上,陕西等多个省份采购价格都与全国最低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联动。专家判断:“全国药品集采或进入大整合竞争时代,价格将走向相对统一。”
非中选品种也不例外
降幅最高达97.92%
集采的主旋律就是以量换价,因而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降价是绕不过去的坎。4月1日,湖南省药采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轮省际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共涉及24708个药品展开价格联动。
实际上,更受关注的是非中选品种。毕竟,中选品种还有量兜底,未来可期。
7月22日,黑龙江省发布《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六省二区”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结果补充公示》,共涉及282个产品。其中,降幅在50%上的品种共有25个,包括注射硼替佐米、普瑞巴林胶囊、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盐酸左氧氟沙星片和替米沙坦片等临床大品种。重庆陪都药业的蒲地蓝消炎片降幅高达97.92%,湖南一家药企的枸橼酸铋钾颗粒降幅达96.44%。
同日,宁夏也发布《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对中选药品同通用名下,已在宁夏平台中标(挂网)的其他非中选药品进行梯度降价,以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给予挂网,并需动态跟进全国最低价。
可见,无论是否为中选产品,企业对产品全国价格体系都需要重新规划。长远看,企业顺势得从原来拼渠道、拼营销的模式转化为质量和价格竞争,供应链价值将更为突出。
目前价格联动大致有三种形态:一是带量采购价格联动。像京津冀等地发文,对全国各地出现的带量采购结果进行价格联动。这种联动是保障量的存在,但问题是,在A省出现的低价带的量可能较多,而要联动A省带量采购结果的B省给出的量尚不足,可能这种情况对企业来说也是挑战。二是非带量采购价格联动。也是目前业内的广泛做法,基本上通行的要求是让企业自主申报药品最低采购价格,同时要求填报该药品全部剂型、规格、包装在全国各省级平台一定周期内全国各省级采购平台实际发生的最低采购价格。三是非带量采购价格联动带量采购价格。出现过,但不太被市场接受。
不管如何联动,有两个趋势值得重视:8月3日,国家医保局分别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457号建议和第940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提出,将依法推进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且集采药品将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或许新的变局已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