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1日讯 据上游新闻报道,日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集中整治工作。围绕药品零售企业及其中医坐堂医乱象问题,严肃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和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四个方面
此次重庆监管部门针对以下四个方面展开重点整治:
一是检查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执业资质,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是否与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备案的诊疗范围相一致。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等。
二是检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聘用的医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三是检查提供中医坐堂医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
四是检查零售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以及是否在岗执业;是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销售假劣、过期药品。
重庆药监局提醒,《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并不是开展诊疗活动的执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开展诊疗活动。零售药店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中医诊所备案证》,而中医坐堂行医的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质或确有专长医师资质。
因小失大 这些雷区不要踩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种慢病和亚健康人群在近年来爆增。而药店的便利及不需要仪器辅助检查与排队耗时等原因,使得坐堂行医这一古老传统又呈现出发展趋势,而政策也在坐堂行医的准入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与细则。药店合法开展坐堂行医,是对医药领域资源进行了有效的优势互补,对药店的销售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也出现部分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聘请“医生”,以“咨询”、“免费检测”、“促销”等各种名义招揽顾客,聘请“老中医”为病号把脉开方抓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甚至有一些药店为了业绩纷纷出招,甚至铤而走险,最终酿成大祸,得不偿失。
为冲业绩 非法行医被罚6万
此前亦出现过药店为冲业绩,涉嫌非法行医的案例。
据深圳卫生监督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某药店时,在店内发现了处方笺4张。处方笺上有陈姓医师的签名,还有4张对应的收费收据。开展诊疗活动必须得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该门店并未取得相关资质,并不具备开展医师坐堂诊断病情及开具处方等诊疗活动的资质。
经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询问,药店负责人表示,自己为了增加药店的营业额,就临时聘请了陈某来前台坐诊,主要是给顾客量血压和做相关咨询。陈某在试用期间,有四位顾客说自己身体不舒服,陈某就为其诊治并开具了处方,“看病%20拿药”,共收取费用541.5元。最终,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药店罚款60000元,没收其违法所得541.5元的行政处罚,并对陈某做另案处理。
为顾客测量血糖遭立案
早前,浙江海宁一药店因违法开展测血糖服务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立案调查。
依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我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从业人员也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并在执业注册地点开展执业活动。使用血糖仪测血糖,需要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破受检者皮肤,从而采集血样通过试纸仪器进行血糖快速检测。
严格意义上讲,确属上述“诊疗活动”的理论范畴。而在药店等非医疗机构,由非专业人员为顾客开展测血糖服务,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主管部门查处也是有法可依,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