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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政府定价制定廉价短缺药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7  浏览次数:150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物价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省物价局近期出台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这十条意见涉及社会经济的各行业和各方面,包括加强平价直销店建设、做好撤销或迁移收费站工作、推进明码实价工作、游览参观点门票实行辖区内统一优惠、出台廉价短缺药品遴选办法和目录等。

   
江苏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表示,今年以来,江苏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外贸增幅偏低、内需增长乏力、企业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较大,这种情况下,江苏省物价局近期出台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

   
在百姓关心的医药问题上,物价局明确指出要主动引导医药产业发展,这就提到了制定实施促进廉价、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的意见。此前,省物价局出台新规,将根据廉价药、短缺药品的生产、供应、临床使用等情况,制定《廉价短缺药品目录》,目录药品将实行政府定价,同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这个廉价短缺药品遴选办法和目录,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均执行统一销售价格,不再以价格的高低作为中标依据。许伟在介绍情况时透露,廉价、短缺药目录已经制定好初稿了,至于具体目录包含多少种药品,物价局将会择期对外公开。

   
在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省物价局提出,要对各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辖区统一优惠政策。对此,许伟解释说,这主要是为防止各辖市游览参观点的恶性竞争,或者各地在制定优惠时采取的标准不同而产生的混乱情况,因此提出实行辖区内统一优惠的政策,以此来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另外,物价局还提出要认真做好全省撤销或迁移12个收费间距不足50公里的收费站(点)和取消十五里墩、潘家花园收费站代收的5元通行费的落实工作,努力减轻物流企业通行费负担。

   
10条意见(摘录)

   
●全力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猪粮比价和成本收益发布制度,同时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积极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农村秸秆就地焚烧的问题上,争取国家支持对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主动引导医药产业发展。制定实施促进廉价、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的意见,出台廉价短缺药品遴选办法和目录。

   
●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在华东地区率先实现本地网资费城乡同网同价等。(现代快报)

    ●完善环境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扬尘排污费征收的有关政策措施,调整征收标准。

   
●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研究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监管暂行办法。

   
●努力减轻企业价费负担。陆续出台清理后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政策;强化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管理,年底前完成清理规范项目汇总统计并对外公布。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拉动消费增长。重点对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价格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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