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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中纪委发文首次点名医疗、医药腐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3  浏览次数:142
医药网2月22日讯      中纪委发文,铲除医疗腐败土壤     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官方网站要闻板块发表文章《铲除医疗腐败滋生土壤》,再度点名医疗腐败问题。     文章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案件为例指出,自该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周某某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医院的风气变得越来越好了,医生也不再收取红包。     至于背后的原因是因为——在审查调查主体工作结束后,专案组又拿出一个多月的时间,针对全市医疗系统腐败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多次实地走访相关单位,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该医院全体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进行面对面谈话,形成强有力震慑。     此外还调取了全国290多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年报,对销售费用进行分析解读,最终深挖出不少管理漏洞和监督盲区,为深入整改找准了靶向。     不难看出,部分地区的纪委监委开始通过关键少数的落马去辐射治理医疗腐败的滋生土壤,以达到改善整个医疗机构生态的目的。     中纪委在此前的一篇文章中就曾评论指出,查处个案发挥了警示、震慑的作用,重拳打击医疗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丝毫不能松、不能软。同时,还要在制度、治理上下功夫,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多管齐下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进入2月,多位关键少数被查     据赛柏蓝观察,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在官方网站发布《医疗领域反腐:有人一手把脉问诊,一手袖里吞金》的文章,指出院长等医院领导作为关键少数,却涉案众多的问题。     文章直指,医药领域腐败案件的特点之一是——“关键少数”涉案多,“一把手”腐败成为一个典型特征,有人把医院当“私人领地”。     确实,进入2月以来,多地传出立案调查医院院长的消息,据不完全统计,被“双开”的院长多达6位。     2月18日,阿坝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阿坝州人民医院原院长谷某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调查发现,谷某某存在向医疗药品、耗材和设备供应商乱摊派公务接待酒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药品、耗材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问题。     在谷某某接受调查的前一周内,同院的总务科科长、药剂科主任就已被查。     同样是2月18日,陕西省纪委监委也发布了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高某某被“双开”的消息。     根据公示,高某某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设立和使用小金库,与不法商人形成利益集团,利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采购中的潜规则大肆收钱敛财,涉嫌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犯罪。     财政部:上市药企资金活动合规性不足     不难看出,上述院长被查多少均与药品、耗材采购等有关。2020年10月17日,中纪委发布头条文章直言,今年以来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问题出现频率最高,呈现出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等特点,由此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加重患者就医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亟须重拳整治。     就药品回扣问题,此前,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2月19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上市公司2019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蓝皮书》也指出,在披露出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医药制造行业上市公司中,暴露出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对子公司的内部监督、管控力度不够,关联交易操作、担保事项存在违规现象,资金活动、财务核算合规性不足等问题。     从业务角度来看,一是现金活动、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决策等不合规及审慎性不足。二是部分医药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在财务核算合规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个别业务和项目的经营和财务资料存在缺失。     推进医药制造行业上市公司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与质量的改进建议包含——强化子公司管控、强化内控执行管理、强化财报编制三个方面。     在强化财报编制部分,蓝皮书指出要加强财务核算合规性,为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提供基础。     中纪委2021年任务,整治医疗腐败     回顾2020年下半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密集发布关于医疗作风建设的文件,宣布在年底前开展针对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的整治。     在阶段性的整治工作告一段落后,2021年1月25日,《人民日报》第01版刊登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在中纪委部署2021年的任务中包括: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与此同时,早在2019年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就表示决定开展新一轮医院巡查工作。     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自2019年11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卫健委负责委属委管医院巡查工作,接受巡查的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     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上海、北京、辽宁、山东、河北等多省市卫健委发文,开展2020-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方案要求,针对大型公立医院的巡查要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比如开单提成等。     可以说,虽然已经进入2021年,但是针对医药腐败的巡查与整治仍将继续,相关医药从业者也要绷紧业务合规的底线。
 
关键词: 医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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