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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涉及大批医疗设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163
  医药网2月1日讯 械企注意,计划有变     推迟计划公布     1月28日,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迟开展2020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待疫情平稳、条件具备后将尽快启动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0年7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最新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合理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进行调整。     内指出,将充分发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在卫生健康资源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卫生健康资源科学流动、合理布局,与下一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有序衔接。     加快新设备、新技术临床应用,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推动医疗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安全。     调整后,2018—2020年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规划12768台,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281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12487台。大型医用设备规划具体品目和区域数量分布情况见附件。     可以看到,国家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同时,上述《规划》是直接利好整个行业大发展的,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都将受益。     各省任务指标公布     这三年内新增超一万台大型医用设备,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疗器械企业都将直接受益,行业迎来新一轮大发展,而2020作为最后一年的收尾的年,采购潮正在进行。       本次通知指出,各地根据规划调整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确保规划执行时效。     支持社会办医规范健康发展。落实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等改革要求,支持社会办医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同时,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严格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     去年7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容指出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决定全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     国家卫健委指出,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总体不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有必要通过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将重点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     同时,对照标准,加强资源配备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     2020年7月7日,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发布最新数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5.7万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万个。这意味着全国将有3.5万家医疗机构需要配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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