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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药品不能卖了(附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3  浏览次数:127
  医药网11月9日讯 随着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大批药品不能卖了。     1、大批未过评药品,暂停采购     近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指出,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在陕西省挂网的过评企业超过(含)3家的,对应的未过评产品将予以剔除。       据赛柏蓝梳理,共481个药品被剔除,涉及常州四药、国药集团、山德士、辅仁药业、辰欣药业等知名药企。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的大范围落地,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撤网开始提速。     截至今日,据赛柏蓝梳理,共23个省市明确了执行第三批国采结果的时间,其中8省市均于11月1日起执行,分别是辽宁、江苏、山西、青海、贵州、重庆、河北、天津;另外15省市,宁夏、黑龙江、福建、河南、陕西、上海、海南、四川、江西、浙江、广东、山东、内蒙古、新疆、甘肃均于11月中下旬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其中,最晚的是广东,开始执行第三批国采结果的时间为11月30日。      (制表:赛柏蓝)     11月3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国家集采范围内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采购功能的通知》指出,经梳理核对,决定自北京市执行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之日起,暂停部分第三批国家集采范围内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在阳光采购平台网上采购功能,现将拟停采产品进行公示。     据赛柏蓝梳理,此次拟被暂停采购的药品达720个,主要涉及——阿莫西林颗粒、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多潘立酮片、卡托普利片、克拉霉素胶囊、氯氮平片、头孢地尼分散片、维生素B6片、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盐酸环丙沙星片、缬沙坦分散片等批文众多的常见药品。     10月31日,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公布《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产品价格的通知》,根据附件部分的公示表,186个药品被暂停采购——比如江苏正大丰海的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北制药的阿莫西林颗粒、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克拉霉素分散片、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的阿莫西林颗粒、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匹伐他汀钙片(薄膜衣)、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的甲钴胺片……     2、多省发文,未过评将取消挂网资格     除给出明确暂停采购品种名单的省份外,还有不少省份已经明确将暂停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挂网资格。     比如,10月22日,河南发布通知要求,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11月20日开始执行。此外,河南还明确,中选药品同通用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不再挂网。     据赛柏蓝梳理,一段时间以来,广西、上海、江苏、北京、深圳、辽宁等20余个省份针对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频频发布暂停交易资格的通知。     根据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明确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截至目前,国家已组织开展三批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112个品种,均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可以说,围绕这112个品种,大批未过一致性评价厂家的品种均面临被暂停采购的命运。     3、大批未中选药品需降价     在第三批国采未中选的大批药品中,除了未过一致性评价将被暂停采购的,需要降价以保住挂网资格的也不在少数。     11月6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就第三批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等做出了具体的安排。     据赛柏蓝梳理,此次将进行价格调整的药品共864个,涉及药企392家,产品规格120个。     根据山东省去年发布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案》:未中选药品中的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价格不能超过原研药价格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未通过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其他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产品挂网价格;未中选产品中,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产品,须符合差比价规则。     11月6日,北京也发布通知称,按照北京市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工作安排,已对第三批国家集采范围非本市中选药品进行了价格联动,并统一申报了承诺供应价(以下简称承诺价)。     同样是11月6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未中选品种降价工作的补充通知》称,在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未中选品种降价工作中,部分品种按口服常释剂型统计需要补充进行降价,各企业在11月9日17时前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同日,新疆医保局发布《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做好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新疆自治区将全面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通知同时提到,将继续推进未中选品种梯度降价工作——已在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挂网的非中选药品,须在现行挂网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现梯度降价后(以中选价或全国最低价托底)方可继续挂网采购,价差较大的需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逐步推进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11月5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相关通知提出,已在陕西省挂网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产品需重新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截止11月5日的全国省级(不包含广东、福建、重庆)最低挂网价(包含陕西现行挂网价、上海红线价)。     随着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的全面落地,大批药品的撤网、降价还将继续。     附:陕西未过一致性评价剔除产品表
 
关键词: 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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