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1日讯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以下简称《目录》)。
本次《目录》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与医药制造业相关的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5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医药制造业的技术条目:
一、禁止出口部分
二、限制出口部分
与医药相关的技术条目:
(五)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8.将化学原料生产技术(编号:052601X)控制要点2修改为:“硫磷混酸协同体系高效处理复杂白钨矿新技术”。
19.在生物农药生产技术(编号:052603X)项下新增控制要点:“8.阿维菌素菌种及生产技术9.Bt菌株及生产技术10.枯草芽孢杆菌菌株及生产技术11.春雷霉素菌株及生产技术12.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农抗120)菌株及生产技术13.白僵菌、绿僵菌菌种及生产技术”。
(九)专业设备制造业
30.删去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编号:053604X)控制要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