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对于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将于5月1日实施。
这里面有些事情,很值得关注。
一、提到了HIS系统
“强化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监管监测功能。实现省平台与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系统或HIS系统直接对接。”HIS系统属于医疗机构能抓取各流程、阶段的管理软件,在这里提到了HIS系统,能明确药品的流向。这和我们一直在说的DRG密切相关,在大量的诊疗过程中,疾病对应药品的关系会一一统计,能最大程度的了解治疗成本。对于后期能节约医保投入的DRG实施,非常有意义。可以说,这种数据比一群专家坐下来研究更有实际价值,能为精准决策提供数据保障。
为什么江苏省对于医院信息系统如此看重,或者说能如此相信信息系统的普及率?
因为他们做过调研。
一份2019年江苏省医院信息化调研报告显示,HIS系统是医院信息部门研发最多的,其中江苏省人民医院用于自主研发信息系统的人数为45人,占信息人员的九成。而且信息化投入比例是不断提高的。
图源:2019年江苏省医院信息化调研报告
此外使用率普及率很高,这为后期的与药品对接建立了物质基础。可以说是很早就在下一盘大棋。
二、提到了生产企业对于不合格药品及其质量问题被处罚的管理
“对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额药品和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药品,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撤销挂网,并列入不良记录。”意味着企业不能有任何的松懈,本着反正已经签约不愁卖的心态,对于产品质量放松,那么就是自寻死路。这属于下游医疗机构对企业的一种约束,但也要有充足的备选方案,避免企业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供货导致延误救治。
三、仿制药一视同仁
“在申报价格不高于对应原研药价格和该产品全国各省级现持行挂网(中标)价格中最低价的前提下”,“同品种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生产企业达到三家以上的,暂停同类未通过的”。其实很简单,采购仿制药本身就是看价格便宜,性价比高,仿制药如果价格比原研药还贵,也就不用想做大了。有了三家以上过了一致性的,其他的不用再想了,这可以督促其他企业也参与一致性评价,除非大家都不搞一致性评价,否则都要做。你可以不做,但也就失去了同台竞争的机会。
四、药品质量承诺书制度
“承诺近2年内,申报药品无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记录”。如果有过不合格,怎么办?等三年后再报吧。
这对于那些质量问题不断企业而言,意味着被动退出。医保局没法去一一做供应商现场审核,那么以上不上过“脏名单”作为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既排除了潜在风险,又让各类企业心服口服,别老是议论别人中标价比自己的高,也要看到别人家的产品没出过质量问题。
五、全国最低价
“申报价格及该价格为全国最低价的承诺书”,集采意味着量大,那么价格就是必选的因素,毕竟集采目的就是少花钱。而且这次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低价共享,这采购量自然更上一层楼。
可以说,这次相当于DRG前的一种摸底,既考验企业又考察医疗机构。极力挤出水分,切实让钱用在疗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