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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鼓励实行“一票制” 70%耗材变价 涉大批医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9  浏览次数:115
  医药网1月15日讯 一票制、两票制已经在你身边,2020耗材采购将变     5大类耗材,率先试点     1月13日,福建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       从文件涉及的主体来看,涉及省内的各市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地方部门,同时也涉及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流通(配送)企业;     据悉,该文件的主要目的是推进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试点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截图来源:医保局官网)     在试点范围上:将首批选择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等5类耗材开展省级带量采购试点。     这些耗材,将在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试点范围,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至全省其他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在闽部队、武警医疗机构参与。     拿出70%采购量,进行谈判变价     具体怎么执行?针对带量议价谈判,通知里进行了明确。     在试点耗材品种范围内,筛选市场占比较高的产品列入议价谈判范围。按照全省试点医疗机构上年度使用试点耗材品种总数量的70%估算采购基础量;     同时,以试点采购周期内完成采购基础量为条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通过谈判议价采取多家中选的方式确定议价成功产品和集中带量采购价格。     试点采购周期自正式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起为期1年。     怎么确保采购和使用?      (截图来源:医保局官网)     通知指出,对于议价成功耗材产品,各试点医疗机构按所有议价成功产品采购总量不少于本机构上年度同类耗材产品用量的70%,各议价成功产品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本机构上年度该产品用量的50%,上报试点采购周期的采购量。     针对械企和配送商也有要求。     卫健委、医保部门组织试点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试点医疗机构是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的责任主体,应根据临床需要优先采购使用议价成功耗材产品,确保试点采购周期内完成采购量。     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采购和使用的医疗机构,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保局统一结算,鼓励实行一票制     为确保货款结算。文件指出,议价成功耗材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试点医疗机构均应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议价成功耗材产品,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向企业支付上一月的产品货款。      (截图来源:医保局官网)     文件指出为了监督管理。将加强医保、医院、采购、配送企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省医保局运用省药械采购平台加强监测分析,对议价成功耗材产品采购、交易、使用、结算实行一体化监管。     强化“两票制”监督管理,鼓励实行“一票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医用耗材供应不诚信企业名单。     对列入谈判议价范围而不参加谈判议价的生产企业,省医保局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产品实施重点监测。     两票制,一票制板上钉钉     两票制,一票制在医疗器械行业已成不争的趋势。     据光大证券梳理了全国耗材两票制和耗材零加成的进展情况,根据光大证券信息,全国多省已开始或全面实施耗材两票制。      (已授权:光大证券研究所)     业内人士分析称,耗材两票制并没有彻底斩断利益链,之前“票走货不走”的方法行不通后,械企就通过高开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同时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让其中的不合理费用合法化,相关部门正是在两票制后抓住虚开发票的这一点,集中发力,治理耗材。     部分地区,一票制来了     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释放重大信号。     通知指出,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截图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从文件的内容上可以看到,医保部门与企业企业直接结算,这意味着,一票制来了,而且不仅仅在综合医改省份,其他省份也要逐步推广。     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药款。     不仅如此,文件还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     同时,各地要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     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未来,将怎么变,赛柏蓝器械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一票制;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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