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药店最严监管来了:举报有奖最高奖励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8  浏览次数:91
  医药网12月13日讯 举报药店有奖,最高奖励50万,同时鼓励内部举报,药店最严监管来了。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举报该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药店,最高奖励50     《办法》提出有下列范围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该办法予以奖励:     1、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     2、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     3、其他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其中,针对具体奖励实施的细则,《办法》这样规定: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举报奖励标准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此外,《办法》明确,对于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每起案件对举报人的最高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内部举报     除此外,《办法》同时规定:鼓励内部举报,如有内部人员举报,奖励双倍!倘若被举报人被判处死刑,举报人可获得相关标准的7倍奖励,有业内观点评价:可谓行业最严监管。     《办法》明确,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相关标准的两倍计算奖励金额。     同时,《办法》还提出,如果被举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可获得相关标准的数倍奖励。其中,被举报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获得相关标准的7倍奖励。       举报人条件     为防止出现恶意举报现象,《办法》对于举报人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奖励举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关键词: 药店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