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7日讯 6月6日,吉林发布开展分类限价挂网采购第一批挂网通知;6月10日,湖南紧接着发布开展部分基本药物价格联动的通知。从4月开始,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成为近期各省招标办的工作重点,安徽、广西、宁夏、青海、山西、辽宁、北京等省份纷纷发布全国省级价格动态调整申报等相关通知。
根据目前可查询文件显示,除海南未提及价格联动政策外,其余各省招标办均发布了相关政策。价格联动可分为省际联动和省内联动。省际联动又可分为联动全国最低价、联动全国数省最低价均值。
四种联动模式
在采集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的地区,除了京津冀要求价格一体化,江浙皖经济发达成一体化,深圳GPO和重庆实行交易所价格制度,山西和湖北算是早期实行最低价的省份,而吉林则是最新发布要执行最低价联动的省份,这些省份经济和人口也算发达。唯有青海在这一批次中独树一帜,青海地广人稀,经济欠发达,而交通物流等各项销售成本较高。业内市场准入人员普遍认为,青海省采购量特别有限而又片面要求价格最低,会造成很多药企在决策时放弃这个市场。
采集全国最低3省均价的地区,除了辽宁,其他的5个省份都属于中西部地区,经济既不落后也不拔尖,“采取最低三省均价”符合中庸之道,药企和招标办都很容易接受。各药企可以根据自己在当地的实际市场占有率或将来的销售重点,合理布局产品价格体系。
采集全国最低N省(N>3)均价/最低价的地区中,有经济发达省份如上海,也有经济欠发达省份如甘肃,这些省份选择几省均价作为最低价可以说是双方共赢的局面。正如甘肃今年4月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时,招标办领导所言:“我们甘肃没有要求也不会要求最低价,所以我们也希望生产企业展现出你们的诚意。”
在价格动态调整的地区中,有6个省/自治区比较特殊,没有明确采集全国省级价格而是独树一帜。这些省份大都要求进行省内价格联动,如四川、贵州和新疆都具体列明了试点城市和省级中标价的权衡关系,从试点城市和省级中标价进行对比分析,或是如西藏因为人口较少,用药习惯特殊,当地人基本信任藏药,当地招标办仅在采购文件中规定如何进行价格联动,实际上并没有开展。
政策因地制宜
自去年底开展“4+7”试点城市带量采购以来,尤其是受近期业内曝出“4+7”第二批目录即将推出的影响,各省市价格联动又高度密集。近期,安徽、青海、辽宁、北京等省份开展的价格联动申报工作,对药企市场准入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价格能否很好地在全国进行掌控关系企业的生产销量大计。
可以说,价格联动一方面可以有效快速实现全国价格“一盘棋”,达到快速降价的目的。但无论是对生产企业还是各省招标办来说,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要求全国最低价联动,将是一场没有胜者的比赛。
以笔者所在企业鲁抗医药而言,各省重点品种不同,销量也有很大区别,尤其是鲁抗单核产品(抗生素类)长期占主导地位,且产品基本属于普药、竞争尤为激烈的情况下,准入部门唯有根据当地市场有所取舍,甚至自断其臂,才能维持全国整体市场的利益。
一方面,我国幅员辽阔,各省经济水平、用药习惯和产品销量不同,强制要求没有销量或销量很少的地区实行全国最低价联动,生产企业相当抵制,没有量的降价其实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定会放弃该省市场,而确保主要省份的市场价格。
另一方面,各省招标模式不尽相同,部分省份产品的价格并不适于进行价格联动,如广东、重庆、福建等省市的价格,大部分省份在联动时都会明文规定不采集。此外,还有部分企业的价格可能由于决策者失误或者成本上涨等原因,价格与成本倒挂,中标价格并没有交易记录,笔者认为这种价格也不可取。
唯有各省招标办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价格联动政策,生产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联动,双方才能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