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2日讯 酝酿多时,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
5月21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
据了解,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共30个,青岛、合肥、湘潭、金华、昆明等地已纳入试点城市,完整版名单将在之后公布。
实际上,2017年6月,原国家卫计委就召开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宣布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福建省三明市,以及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共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三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DRG试点。
前述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后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都将由国家医保局牵头。
多地对DRG付费试点早有实践
DRG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诊疗的资源消耗(成本)程度以及合并症、并发症、年龄、住院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为若干“疾病诊断相关组”,并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等。
试点城市为何是青岛、合肥、湘潭、金华、昆明等?
去年1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提出原则上各省可推荐1-2个城市(直辖市以全市为单位)作为国家试点候选城市。要求试点城市必须有较强的参与DRGs付费方式改革意愿或已开展按DRGs付费工作,试点城市医保信息系统具有相对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编码;能够提供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医保结算数据。试点城市至少有3家以上的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按DRGs付费试点的条件等。
而上述城市对此也早有实践。例如,昆明市于2018年1月1日起,在昆明市延安医院等5家医院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结算试点,并取得一定效果。2018年试点结算的5家医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增长率分别下降到1.58%和4.49%,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97和4.29个百分点。
金华市已于2016年在7家医院启动实施医保“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开展多元复合式付费改革试点。湘潭市此前已统一了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了医保医院一体化系统,全面启用了药品本位码管理等。
一些地方已对下一步的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此前已开展试点的昆明,将成立省市联动的DRG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试点的统一要求,指导各统筹区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统一国家标准。此外,据人民网报道,合肥将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湘潭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9年9月底前,完善医保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配套,完善本地DRG分组工作,在2020年12月前启动模拟运行,确保2021年实现湘潭市医疗保险基金使用DRG方式进行实际支付,切实让群众在支付方式改革中获得实惠。
医保支付方牵头,控费能力更强
尽管此前已有地方开展试点,但在业内看来,此次DRG付费国家试点仍意义重大。
早在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曾开展DRG试点工作。未来,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都将由国家医保局牵头。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卫计委的新农合,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民政部的医疗救助等统一纳入医保局的职责范围内。
医疗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认为,原国家卫计委不代表医保支付方,所以也无法通过相关试点来推测未来的趋势,医保局试点未来的趋势性意义比较强。此外,该工作由医保支付方牵头,控费能力更强。
赵衡表示,DRG是打包付费,会推动医院进行成本控制,从而改变当前的粗放式管理模式,进行精细化的医院管理。对药企来说,主要是限制了药品的使用。耗材和检查也是一样,因为打包付费意味着不能像以前那样无限制的使用药品和进行检查,每台手术都要计算具体的用量,将限制药品和耗材的使用量。
DRG资深专家、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刘芷辰也曾指出,医保局被定位为医疗服务的主要购买者,便于更好发挥其对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卫生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医保局要研究制定的不是自己的部门级DRG标准,而是国家层面的统一顶层设计方案。
刘芷辰同时表示,原国家卫计委此前牵头研究的DRG相关成果与试点和本次工作不是冲突或矛盾的。之前对DRG的相关研究对医保局本次标准体系的构建、付费体系的探索等会有非常宝贵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