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工作方案。文件明确,到2019年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并取得明显成效。
试点方案指出,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医联体网格原则上不跨医保统筹区域,鼓励社会力量自愿加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探索建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在保障机制方面,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联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鼓励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同时,推进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在医联体内同一次住院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另外,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
试点方案强调,医联体牵头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主动吸纳妇幼保健、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由牵头医院设置或者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
文件提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城市医疗需求、医疗资源布局、地方积极性等因素,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推荐试点城市。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在省级推荐的基础上,在今年6月底前遴选确定试点城市名单。(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