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括支持研发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等。
该文件指出重点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等方向,支持研发创新细则具体如下:
新药研发
1.新药研发对于获得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的2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2.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符合本文件第三条范围内的新药予以资助: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和250万元一次性资助;完成临床I、II、III期研究的,再按照投入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和4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对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按投入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第三条所列范围、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其它创新产品,按投入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仿制药
仿制药品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