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20日讯 3月19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公布《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自费药品议价价格核查情况的公示(第Ⅳ期)》,42个药品价格被公开(详见附件)。
▍42个药,价格高被公示
上海表示,经核实,部分自费药品填报的五省市价格信息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不一致,且议价最低价格高于五省市最低价,部分药品《国管平台》无外省市价格信息。
对此,如果相关药企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要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交纸质申诉材料并加盖公章(仅接受对五省市最低价申诉);提交填报的外省市价格证明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如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按照自费药品管理的相关办法暂停药品的挂网资格。
▍广东,这些药的价格洼地
上海2017年7月28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7)29号)》显示:
五省市采购价是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的采购价;十省市采购价是指同企业同品种在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十省市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的采购价。
进入议价流程的自费药品,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而此次公布的信息显示,42个药的报价大多高于广东。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