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卫计委、财政部、中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医生薪酬改革在即,药品营销面临大颠覆。
▍医生收入结构将变化,阳光收入成主流
2月10日,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表示:“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
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开展试点工作,为期1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带金销售失去市场
在对医生薪酬改革的同时,同时强调: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从近期政策导向看:国家相关部门已经达成共识,医生每拿到100元的灰色收入,可能造成400元左右的医疗费用的浪费(若按照25%的回扣计算),完全可以通过杜绝医生灰色收入,节省医保费用,将节省下来的医保费用,一部分再变成医生的合法收入(比如200元),这样医生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收入比拿到的灰色收入还高,医生就不会再去冒险违法,这样激励和约束作用就会得到体现。
▍药品营销大颠覆
当医生薪酬改革达到预期,医生阳光收入足以其价值时,灰色收入对于医生就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了,尤其是还有反腐紧盯时,对于医生来说,完全拒绝药品回扣是个不难的决定。
当然,任何时候也不能忽视贪欲无穷的事实,但是,在大范围内,杜绝灰色收入正是医改的一个目的。
试点已经开始,对于药品销售的冲击是显而易见——带金销售在医生自发拒绝下,失去市场,喊了很久的药品推广模式的颠覆性改变,就此到来。